本章资料综合反映北京市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的历年概况,重点反映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状况。
一、对外贸易部分
对外贸易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出口总额;主要产品的进出口数量等。
对外贸易统计的范围是:凡能引起北京市海关境内物质资源存量增加或减少的进出口货物,除制度另有规定者外,均列入该项统计。
对外贸易统计的资料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调查方法是全面调查。
特殊说明:1983年以前为外贸业务统计的北京地方进出口数据(不含中央单位),数据来源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原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1983年起为海关统计的北京地区进出口数据(包括中央单位),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二、利用外资统计部分
利用外资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情况,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情况。
统计范围是: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地域内所有使用外资(包括港澳台地区投资)的单位和部门,经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合作开发项目等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企业(包括港澳台地区投资企业),在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利用外资统计的资料主要来源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原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方法是全面调查;外商投资企业投产开业及经营情况来源于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方法是对限额以上企业进行全面调查。
三、对外经济合作部分
对外经济合作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
统计范围是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设计咨询。
该制度统计单位是经各级商务部门批准的从事对外承包、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业务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对外承包劳务企业。
资料来源是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原北京市商务局),调查方法采取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