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卷形: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建筑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它包括建筑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程产值、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1)建筑工程产值  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

(2)安装工程产值  指为设备安装而发生的安装工程费用,并不是以建筑业企业的行业类别为依据,而是以建筑业企业的施工对象为依据。

(3)其他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中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外的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以及不能明确划分的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如从外单位借入人员、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工、个体劳动者等均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是以人员在哪里干活就在哪里统计为原则,不是以支付工资(即谁发工资谁统计)为原则。

年末从业人员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期末实有人员数。年末从业人员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施过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具体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面积、上期施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本期开工又停缓建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了使用条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房屋建筑面积。

自有机械设备净值  指本企业(或单位)自有机械设备经过使用、磨损后实际存在的价值,即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经营性租赁的设备不作为自有施工机械设备统计;融资性租赁应作为建筑业企业的自有统计。

自有机械设备年末总台数  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的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的台数。不包括附属辅助生产机械设备、运输机械设备、生产试验机械设备的台数。经营性租赁的设备不作为自有施工机械设备统计;融资性租赁应作为建筑业企业的自由施工机械设备统计。

自有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  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的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按设定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包括施工机械本身的动力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如电动机等。但不包括附属辅助生产机械设备、运输机械设备、生产试验机械设备的功率。计量单位用千瓦,动力换算可按1马力=0.735千瓦折合成千瓦数。电焊机、变压器、锅炉不计算动力。经营性租赁的设备不作为自有施工机械设备统计;融资性租赁应作为建筑业企业的自由施工机械设备统计。

工程结算收入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本指标指建筑业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构调迁费等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

工程结算成本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指标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与发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已完工程实际成本。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本指标指建筑业企业因从事生产活动,取得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而按规定应该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以及随同营业税金一并计算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等。

工程结算利润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实现的利润。本指标指建筑业企业已结算工程实现的利润。

利润总额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