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卷形: 简 要 说 明 

 


一、本章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第三产业主要指标、限额以上第三产业主要指标、限额以上第三产业企业财务状况、北京地区服务贸易、文化创意产业、物流业和会展活动情况等。

二、本章资料的数据来源

本章除北京地区服务贸易情况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供外,其他资料由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提供。

三、本章资料的统计范围

按照国家统计局《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本章限额以上第三产业是指除国际组织以外的各行业限额以上的法人单位。具体为金融业、房地产开发业的全部法人单位;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住宿业为星级饭店和星级以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企业;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其余行业为年营业收入或收入合计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文化创意产业资料根据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调查资料测算取得。

物流业统计范围包括限额(规模)以上交通(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包装服务业、批发业、零售业和制造业企业。

会议及展览活动情况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开展的“2009年北京市会展活动调查”数据整理汇总得出。调查的对象涉及会展活动的举办服务单位和接待单位。具体包括星级宾馆饭店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宾馆饭店;从事各种会展活动的场馆;大型会展活动的主办单位(名单由北京市公安局提供)以及为会展活动提供各类专业服务的单位。本调查为年度一次性调查,由于每年的调查单位范围不完全相同(有新增和消亡单位),为保持数据的可比性,调查时,同时采集调查对象本年和上年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