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章价格指数资料,反映生产、流通、消费与投资的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主要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

二、本章的资料来源

本章资料来自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

三、调查方法

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资料采用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取得,即在全市选择不同的区域,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则抽选价格调查点,由国家确定调查商品和服务项目,在此基础上按照消费量大、价格变动趋势有较强代表性的原则选择调查样本,对其市场价格进行定期调查,以样本推算总体。现将指数编制过程按下列几个步骤进行说明。

抽选价格调查点。按照布局合理等原则,将不同区域各种类型的商场、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分别按销售额、成交额和经营规模为标志,从高到低排队,依据所需调查点的数量进行等距抽样。

选择代表规格品。代表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国家确定,代表规格品由各省市按照有关原则选择。选择原则:(1)消费量较大;(2)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有较强的代表性,即选中规格品的价格变动特征与未选中规格品之间价格变动的相关性愈高愈好;(3)选中的规格品之间,性质相隔愈远愈好,价格变动特征的相关性愈低愈好;选中的工业消费品必须是合格产品,产品包装上有注册商标、产地、规格等级等标识。

目前,居民消费价格调查按用途划分为8大类,263个基本分类,国家规定大城市调查规格品数量应在600种左右,北京市由于编制分收入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代表规格品数量增加到1590种。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划分为16个大类,229个基本分类,北京市代表规格品数量为1310种。

价格资料的采集。采取定人、定点、定时直接调查的方法采集价格资料。

权数资料来源与计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权数根据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调查资料整理计算。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权数根据商业统计中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计算。

2.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

工业品出厂价格是工业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该项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重点调查对象为选中的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样本单位及部分生产特定产品的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法人样本单位。

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是工业企业作为中间投入的价格。调查对象从填报工业品出厂价格的企业中选择。

选择代表企业的原则:(1)按工业行业选择调查企业,各中类行业原则上都要有调查企业;(2)大型企业应尽量都选(或占相当大比重)(3)选择生产正常、稳定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4)选择企业时要兼顾不同所有制形式。

选择代表产品的原则:(1)按工业行业选择代表产品;(2)选择对国计民生影响大的产品;(3)选择生产较为稳定的产品;(4)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产品;(5)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

除了以上原则及方法外,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调查还要考虑到特殊性,即调查企业要填报其生产中消耗的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不填报消耗较少、在生产投入中比重较小的原材料、燃料、动力。

权数的确定。编制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所用的权数,用工业品销售额计算。计算资料来自于经济普查的工业数据。若近期没有经济普查,采用工业统计年度资料计算。编制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所用的权数来自工业部门各种物质消耗额,计算资料为经济普查资料结合一次性产品调查数据。权数一般五年更换一次(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个别行业可进行微调)。

3.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所涉及的价格是构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实体的实际购进价格(或结算价格)。调查的内容包括构成当年建筑工程实体的钢材、木材、水泥、地方建筑材料、电料、化工材料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投入的劳动力价格(单位工资)和各种施工机械使用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投资价格。

选择建筑安装工程调查点的原则:(1)样本单位应具有一定覆盖面;(2)投资经济活动代表性强;(3)兼顾不同经济类型;(4)选择重点工程;(5)兼顾不同工程类别。

选择其他费用调查点的原则:在选择其他费用调查点时,所遵循的原则与建筑安装工程调查点的原则基本相同,特别是要注意选择那些投资额大的工程。但由于其他费用不易取得,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同时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重点调查,并辅以典型调查(从有关管理部门取得资料)

权数的确定。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计算权数是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三者前三年投资完成额的平均比重。

4.房地产价格指数

从广义上讲,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因此房地产价格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房屋销售价格。房屋销售价格指房屋所有权转移时买卖双方实际成交的价格(合同价格)。从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渠道看,房屋销售价格包括新建房销售价格、二手房销售价格两部分。

房屋租赁价格。指房屋的所有人出租房屋的实际价格。房屋租赁价格包括住宅租赁、办公楼租赁、商业营业用房租赁、工业仓储用房租赁和其他租赁五部分价格。

物业管理价格。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工业仓储用房四部分物业管理价格。

土地交易价格。指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建设单位在开发之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的价格,不包括土地的后续开发费用、税费、各种手续费和拆迁费等。土地交易价格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营业用地和其它用地四部分的价格。

新建房价格统计采用全面调查,二手房价格、房屋租赁价格和物业管理价格以及土地交易价格统计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目前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查在70个大中城市开展。

调查样本选取原则:(1)代表性强;(2)兼顾各种用途的房地产项目;(3)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的房地产项目;(4)选择调查单位时要兼顾不同企业注册类型。

5.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

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采取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抽取323个农产品生产和出售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行政村作为调查对象。对一些区域性比较强的农产品采取在主产区主观选样的方法选择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行政村作为调查对象。

被调查单位及行政村在辅助调查员的指导下将在报告期出售的农产品的名称、出售数量、价格、金额即时记入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台账,并上报,由市级超级汇总。

6.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查同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