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统计年鉴》是一部按年连续出版的大型统计资料。本年鉴通过大量的统计数据,真实地记录了北京市一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是国内外各界人士了解北京、认识北京的重要资料工具书。
一、关于框架结构
(一)总体结构
《北京统计年鉴》整体框架基本保持稳定,一般包括两部分:文章选编和统计表。
文章选编:主要登载各种大型普查或专项调查公报,例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以及R&D资源清查公报等。
统 计 表:包括24个章节,分别为综合,国民经济核算,人口与就业,能源、资源和环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财政与税收,价格指数,人民生活,城市公用事业,农业及农村经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对外经济贸易,旅游业,金融和保险,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社区、政法及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景气指数、消费者信心指数,开发区等24章。从多行业、多领域反映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二)章节结构
章 节 设 置:主要是参照统计制度,排列顺序具有一定的内在逻辑,大体为先综合指标、后分行业或分领域;先经济领域、后社会领域。
章节内结构:每一章节由《简要说明》、《统计表》和《主要统计指标解释》三部分组成。《简要说明》在每一章节首页,主要介绍该章节的主要内容、资料来源、统计范围、指标口径和历史数据调整方法;《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在每章节页尾,主要对本章节内所涉及的主要指标、计算方法等做简要解释;《统计表》是各章节的核心内容。
统计表排列:每一章节注重从反映该领域主要情况出发,编排统计表内容。统计表的排列顺序一般先是主要指标历史数据表,后为当年数据表。
二、关于使用要领
(一)年份
按照惯例,书名中标注的年份为出版年份,年鉴中统计表内所表示的最新数据则为上一年数据。
统计表名中的“年份”大致会有三种标识方法,分别代表三种含义。一是统计表名为“******(1978-2012年)”字样(其中,“******”代表该统计表反映的内容,下同),表示表内所列数据是从1978年到2012年;二是统计表名中未显示年份,表示表内所列数据为当年和上年两年数据;三是统计表名为“******(2012年)”,表示表内所列数据为2012年的数据。
(二)符号
统计表中常见符号如下:
# :代表表中的总量指标与分组指标呈依次缩进的格式。其中,有“#”号的分组指标表示其为总量指标的一部分;无“#”号的分组指标则反映全部分组指标数据之和为总指标数据。
‖ :宾栏中的“‖”为分组符号,代表某个指标存在几种分组数据。
… :表示该数据不足该表最小计量单位数。
空格:表示该项指标数据不详或没有数据。
*** :表示为使个别单位的数据得以保密,该数据不予公布。
(三)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包括《使用指南》、《简要说明》和表下注解等。《使用指南》在《目录》之前,是对年鉴整体框架进行介绍,对主要调整内容进行说明;《简要说明》在每一章节首页,主要介绍该章节的主要内容、资料来源、统计范围、指标口径和历史数据调整方法等;统计表下的注释则是对部分统计指标口径、方法、范围等内容的说明。
(四)数据
一般情况下,每一章节的前几张表均为该专业或该领域核心指标的历史数据。历史数据如果按年份连续反映在一张表内的,一般是可以连续使用的,但也需要留意表下的注释,以便对指标内涵有更详尽的了解;如果历史数据分成若干张表显示,则表示相关指标统计有过重大调整,需要分段反映。
此外,最新出版的年鉴上发布的部分历史数据会与以往年鉴上的数据有调整,存在差异,因此,在查询和使用历史数据时应以最新出版的年鉴为准。
(五)电子光盘
《北京统计年鉴》配有电子光盘,包括中文版和英文版两种语言的版本,辅助用户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
三、关于2013年版《北京统计年鉴》说明
与2012年版《北京统计年鉴》相比较,本年鉴在内容上主要做了如下修订:
1.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执行新行业划分标准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一是本年鉴中,除国民经济核算和法人单位情况等内容外,其他涉及行业分组的数据均执行2011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二是根据2012年国家统计局印发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本年鉴中的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和能源专业已经执行新的三次产业划分标准。
2.调整或取消使用频率低、易引起混淆、易用错以及过时的统计表和指标。例如取消“商品房销售额”、“空气质量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比例”等指标,取消了《农村义务教育基本情况》和《全市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情况》等统计表。
3.根据新需求增加或补充有关内容。例如增加《卫生总费用》、《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制作情况》、《境外直接投资》、《限额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基本情况》等统计表;同时增加了“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药品抽验合格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指标,补充了《按行业分能源消费总量》、《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情况》的历史数据。
4.继续加强规范统一。包括对统计表格式规范和对各专业指标的规范,例如规范了各专业财务表中的“应交税金合计”口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