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章资料包括历年北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分组数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情况。
二、本章资料的统计范围
1996年及以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为5万元及以上,1996年以后调整为50万元及以上,从2011年开始调整为500万元及以上。
三、有关统计标准的变化说明
(一)关于行业划分。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自2012年开始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
(二)关于三次产业划分。根据国家统计局《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该规定对三次产业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其中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自2012年开始执行此规定。
四、本章资料的数据来源
本章资料来源于北京市统计局。
五、本章的统计调查方法
除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外,其他均为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