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包括: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情况,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研究与试验发展(R&D)项目(课题)情况,研究机构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活动基本情况,限额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基本情况,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主要科技指标,高等学校科技活动情况、研究与开发机构研发活动、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等。
二、本章资料的统计范围
国民经济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主要数据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本章资料的数据来源
本章由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提供。
四、有关统计标准的变化说明
(一)关于行业划分。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自2012年开始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
(二)关于三次产业划分。根据国家统计局《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该规定对三次产业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其中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自2012年开始执行此规定。
(三)关于高技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的通知》(国统字〔2013〕55号),本分类在《高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国统字〔2002〕33号)的基础上修订完成,采用了原分类的基本结构框架。自2013年开始执行此标准。